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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吉林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来源: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 周二, 2010-07-13 】 编辑: 程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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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

  何谓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

  陈刚副主任告诉记者,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几个名词,专业性较强,为便于正确理解其含 义,需作出明确解释。因此《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包装物包装,通过专用密闭工具进行装载、运输、储存和使用的水泥。本办法所称 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是指将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份,按照一定比例,经专业化搅拌站拌制、计量,并通过专用装备 运输、使用的混凝土和砂浆拌合物。

  解读二

  明确管理主体

  职责明确、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是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事业发展的组织保证。根据国家 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散装水泥管理法》第四条第三款“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内散装水泥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的规定,《办法》第四条在明确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应用的主管部门的同时,规定了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管理机构负责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应用的日常管理工作。陈刚副主任说,在吉林市,这项工作由吉林市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

  解读三

  为何要“禁现”

  “禁现”就是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是推动散装水泥应用的主要措施。据何宝林副主任介 绍,现场搅拌混凝土会直接造成建筑工地环境脏、乱、差,粉尘和噪声污染则会严重危害居民健康,同时也会破坏城市基础设施。因此,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应用 绿色、节能、环保的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作为解决上述问题的产业政策已被国家推广。2003年10月,国家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 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公布了全国第一批124个“禁现”城市名单,我市就名列其中。所以实行“禁现”势在必行。

  解读四

  合理确定“禁现”范围

  禁止在城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规定,是为贯彻节能减排、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增强建筑物的抗震能力,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办法》规定,下列情况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一)本市城市建成区内建设高层建筑。(二)采用框架结构建设医院、学校、商场等公共建筑。

  这里的城区是指南至吉丰东路零公里,东、西、北三个方向分别至城区出口之间的范围。

  据何宝林副主任介绍,我市的“禁现”工作首先从高层建筑和框架结构的公共建筑设施开始,争取在二至三年的时间内,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实行“禁现”。

  解读五

  特殊情况下可不“禁现”

  据何宝林副主任介绍,自《吉林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见报公布之日起,吉林市 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的电话就没断过,有很多人打电话反映自己身边有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情况,要求散装办查处。散装办的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老百 姓反映的情况有的不属于《办法》的“禁现”范围。因为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办法》第九条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现场搅拌混凝土:(一)建筑面积在五百平方米 以下或者一次性使用混凝土在五十立方米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二)因建设工程特殊需要,本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三)因抢险抢修等特殊原因确 需在施工现场搅拌的。《办法》同时对这些现场搅拌的情况提出了要求,那就是其粉尘、噪声、废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标准。

  解读六

  严格规范混凝土生产企业

  何宝林副主任告诉记者,预拌混凝土作为散装水泥发展的高级阶段,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利用工业废渣代替 水泥,实现废物利用。我市每年工业生产产生大量的粉煤灰、冶金碴等工业灰碴,可以被大量的综合利用,体现了“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理 念。几年后,我市将会实现全市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禁现”,那么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的质量就尤为关键,这就对生产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办法》要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完善的化验检验设施设备,具有符合要求的化验人员;按照国 家质量标准和建设工程设计要求生产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不得使用不合格的的原材料和外加剂;不得销售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并 且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记者石志宇

  《办法》出台背景

  据陈刚副主任介绍,发展散装水泥事业,是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 度的重要经济技术措施,是水泥生产、流通、使用以及相关领域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重要途径,对发展我市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作用。据测算, 每使用1万吨散装水泥,综合经济效益可达到40万元。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发展速度较快,年水泥使用量都在200多万吨,若全部使用散装水泥,仅在节约资 源方面就可创造综合经济效益1亿多元,节约资源、能源作用十分显著。发展散装水泥事业,还可以减少工序、节省劳动力、节约包装资源,有效实现建材行业科技 进步。而从我市实际情况来看,我市的散装水泥使用量只有30%左右,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发展速度也较缓慢,年使用量不足80万立 方米。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是一项综合性强的工作,涉及到如水泥生产、混凝土生产和开发建设等企业以及城管、环保、交管等部门,需要政府统 一协调,统一规范,各部门、各行业通力协作,协调发展。实践证明,其他省市陆续出台了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政府规章,甚至通过人大立法, 有力促进了城市建设和水泥、混凝土行业的长足发展,促进了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因此,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一部用于规范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事业 发展的政府规章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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