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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平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来源: 网络新闻 【 周四, 2010-08-26 】 编辑: 程亚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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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漳平市城市规划区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减少城市噪音和粉尘污染,改善市民生产生活环境,市建设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对 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批复》和建设部《关于加快预拌混凝土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漳平市城市规划区预拌商品混凝土管 理规定》,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漳平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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